生效日期:2026 年 7 月 2 日 最近更新:202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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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量数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请您在使用"暖宝"产品与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我们对其中与您权益密切相关的条款以加粗形式提示。
我们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为实现本服务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不收集与服务功能无关的信息。
| 信息类型 | 收集目的 | 收集方式 |
|---|---|---|
| 手机号码 | 账号注册与登录验证、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安全保障 | 您主动提供(手机号登录时于注册环节提供;第三方账号登录时于绑定环节提供) |
| 第三方账号标识(如 Apple、微信) | 账号注册与登录 | 如选择第三方账号登录,经您授权后获取 |
| 昵称、称呼偏好 | 个性化称呼与互动 | 您主动提供 |
| 年龄确认(成年声明) | 落实《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确认您为成年人 | 您主动提供 |
| 出生日期、出生时间、出生城市(可选) | 生成性格话题、个性化特征标签与个性化互动内容 | 您主动提供 |
| 基于出生信息生成的个性化特征标签 | 提供个性化话题与更贴合的互动内容 | 系统基于您提供的出生信息生成 |
|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在您面临极端情境时的联络干预 | 您填写提供(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 |
关于登录方式:您可选择手机号或第三方账号(如 Apple、微信)注册登录;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的,需绑定中国内地手机号完成真实身份信息认证。除此之外,我们仅收集您所选登录方式对应的账号信息。
关于出生信息:出生日期、出生时间与出生城市为可选项,仅用于生成性格话题参考、个性化特征标签与个性化互动。您不提供上述信息不影响使用本服务的核心功能,但可能影响个性化互动的精准度与体验。我们将在收集前以显著方式单独征求您的同意。
关于紧急联系人:根据《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我们需要收集至少一名紧急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仅用于在系统识别到您面临极端情境(如明确表达自残自杀等威胁生命健康的情形,或正在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时进行联络干预。该信息的收集与处理系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定义务所必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我们将在您填写时以显著方式单独告知您处理规则。如您拒绝提供该信息,我们将依法无法向您提供本服务,您可选择不使用本服务或注销账号。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由于该信息涉及第三人,请您务必在填写前已告知该联系人相关情况并取得其同意。非经上述极端情境,我们不会联络该联系人。
| 信息类型 | 收集目的 | 收集方式 |
|---|---|---|
| 文字、语音对话内容 | 提供 AI 情绪快乐对话服务 | 您使用服务时产生 |
| 情绪状态标签、对话场景分类 | 优化回应质量、提供情绪关怀 | 系统基于对话生成 |
| 您在各功能模块中创建或产生的内容与记录(例如成长日记、关系卡、情绪统计等) | 提供相应功能与个性化体验 | 您主动创建或系统辅助生成 |
重要说明:上述对话与情绪数据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在您首次使用相关功能时以显著方式单独征求您的同意,并说明收集该信息的必要性及对您的影响。依据《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您可随时对聊天记录等历史交互数据进行复制、删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经您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将属于您敏感个人信息的交互数据用于模型训练(详见第二节"关于模型训练")。
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唯一设备标识符、IP 地址、服务日志(访问时间、崩溃记录等),用于保障服务安全稳定运行、排查故障,并依法留存网络日志。
我们不会将您的对话内容用于向您推送商业广告,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信息。
关于模型训练:本公司现阶段未自行训练、未微调基础模型,不接触上游基础模型的训练数据。您的对话内容仅用于实时生成回应(详见第五节"第三方服务"),不用于训练或优化第三方基础模型。未经您的单独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对话内容等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的交互数据用于任何模型训练或优化训练;用于改进服务的,仅限经去标识化、无法重新识别到您个人的数据。若未来确需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交互数据用于模型训练,我们将事先向您说明并单独征求您的同意,您可随时拒绝或撤回,且不影响核心功能的使用。
关于交互数据:依据《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经您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您的交互数据(包括对话记录)。为实现核心功能所必需的受托处理(如云服务、大模型推理)不属于此处所称"向第三方提供",但我们将通过数据处理协议严格限制受托方的处理范围与期限。
关于面向企业/机构的洞察服务(前瞻说明):若未来推出面向企业或机构的情绪健康洞察服务,我们仅使用经聚合、匿名化处理、无法识别到任何个人的统计结果,并事先取得相应授权;绝不向第三方提供可识别到您个人的交互数据。
为实现本服务核心功能,我们接入以下类别的第三方(受托)服务,并通过数据处理协议严格约束其处理范围、目的与期限:
第三方(受托方)服务清单及其隐私政策链接将在应用内"设置—隐私"页面公示并持续更新。部分第三方服务可能作为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按其自身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信息;对该等独立处理,由该第三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您一并阅读其隐私政策。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您享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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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我们将定期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合规情况开展合规审计,并按规定配合网信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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